各有关单位:
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环境污染严
重,水环境也在不断恶化。当前我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存在的水质不达标问题,已引起国
家的高度重视。为此,最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
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同时对饮用水生产企业的制水工艺和水质检测提出更
新、更高的要求。
为帮助广大饮用水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及时学习并掌握最新标准内容,加强质量检验工作,
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检制度,提高企业质检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促进企业进一步提高产
品质量,国家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将全国饮用水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纳入了
今后几年的重点工作计划。为此,我们决定在全国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饮用水质量检验专业技
术人员培训,经培训合格,颁发"饮用水质量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质量检
验人员任职上岗、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望各有关单位按此通知后积极组织有关人员
参加。
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支持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国家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二、时间地点
第一期:2012年09月25日——09月28日 杭州市
第二期:2012年10月12日——10月15日 哈尔滨市
第三期:2012年10月19日——10月22日 深圳市
第四期:2012年10月26日——10月29日 成都市
三、参加对象
1.生活饮用水、矿泉水、天然水、矿物质水、纯净水等饮用水产品生产企业主管质量检验
的负责人;
2.从事饮用水生产检验工作的技术员、检验员、化验员、工程师、生产负责人等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当前我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及饮用水质量检验相关法律、法规;
(二)国家最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主要技术内容及强制性条文解析;
(三)新《标准》中增加水质检测指标检验要点及方法;
——水质感官性状和一般理化指标检验的基本要点和注意事项
——国标微生物的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
(四)制水工艺流程监督管理与水处理工艺安全加氯对供水安全的影响及其检测;
(五)实验室安全及防护知识
(六)饮用水的采样、制备和处理;
(七)溴酸盐浓度难度与解决办法;
(八)案例分析与问题答疑。
五、培训证书
(一) 在规定学时内,培训考试合格人员统一颁发国家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岗位培训
合格
证书,具有水质检验资格。
(二) 请参加人员携带一寸照片2张;
六、 报名方法
参加本培训班的代表每人缴纳会务费150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会刊宣传、培训证书等)
。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报名参加者请将报名回执传真至会务处:
(一) 电话:010- 59453197 60702625 18910808690
(二) 传真:010- 65800793(自动) 60702625
(三) 电子信箱:pxzxgw @163.com
(四) 联系人:关 伟 田 枫 段敬才
(五)网址查询:http://www.npwic.com/
(六) 我们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五天电话或传真报到通知书,详告准确的报到时间
、地点、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宜。
附件:附报名回执(点击下载)
国家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版权所有
转载须注明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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