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提出的“逐步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达100%,基本达到每个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 12天或72学时”的总体要求,现定于7月上旬举办2013年度工程系列水务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前继续教育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集中培训学习的对象
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水务(水利)工程、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给排水、水务机电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或近年将申报工程系列水务(水利)、海洋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的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班次和时间安排
本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前集中培训,时间安排为7月上旬,每周培训2天(1天为周末,1天为工作日),共培训4周。拟开设水利(海洋、水文水资源)专业班(第1班)、供水专业班(第2班)、排水专业班(第3班)等三个专业班次。
三、培训单位
今年工程系列水务、海洋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对象的集中培训主要委托市供水协会承担。如各单位参加培训人员相对集中,可自行与上述培训单位协商,送教上门,或协作办学。(联系人:谢元蓓。电话:65852900)
四、培训费用
700元/人(含教材资料费、午餐费),报到时集中办理。培训费可列支本单位年度预算职工教育经费渠道。
五、培训发证
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过考核合格,颁发《上海市专业人员继续教育结业证书》,此证书作为年度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条件。
六、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是贯彻落实《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务行业人才工作意见》的具体措施,也是专业技术人员享有的基本权利,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妥善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日常工作的关系,认真做好本单位相关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
(二)各单位要将有关精神及时传达给本单位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年度职称申报情况统计参加集中培训学习人员名单(有关职称评审的问题请与市水务局组织处联系),根据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专业工作,选择参加的培训班次(专业),填写《市水务行业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前集中培训报名表》(详见附件),于6月19日前发电子邮件至市供水行业协会培训部,联系方式附后。
(三)参加培训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处理好工学矛盾,严格遵守有关纪律,端正学风,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提高参加知识更新学习的实际效果。对未完成规定继续教育时间,或参加集中培训但缺勤超过1天以上的申报对象,不予颁发结业证书,在申报职称时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健
联系电话:65852900
电子邮箱:13341669155@133sh.com
地 址:杨树浦路851号410室 邮 编:200082
附件: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前集中培训报名表(点击下载)
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培训部
(版权所有
转载须注明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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