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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工程系列水务(水利)
及海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供水行业各单位:
为贯彻上海市水务(海洋)局《关于上海市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水务(海洋)〔2017〕74号)精神,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定于6月下旬(主要针对今年申报职称人员)举办2017年度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结合本行业在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和培训报名情况(不论今年评不评职称,一起报上来,以便我们统计),下半年将再次举办相关培训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市范围内从事水务专业技术工作,并由用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时间为6月下旬,每周培训2天,共计培训5周(不含公需科目)。 三、学时管理
本市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学时制。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学时不得少于 6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结束后,按实际参加课时计入学时。 四、报名方式
学员自愿填写《市水务行业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详见附件),交由本单位相关人员。 四、注意事项
1、今年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在《2017年度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的相应框内打√注明。
2、各单位将《2017年度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汇总后,6月6日前将汇总表发电子邮件至供水协会(联系方式附后)。
3、区县培训如有特殊需求,与协会联系。
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
2017年5月23日
附件:《2017年度工程系列水务(水利)及海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版权所有
转载须注明上海市供水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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